深圳市档案学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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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1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
深圳市档案学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