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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2024-03-04 返回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

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档案资源齐全收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的制度措施,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保障,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中档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深圳市档案学会定于2024年3月27-3月30日在深圳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培训研讨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负责人以及档案人员;档案学专业教师、档案杂志社相关人员;档案服务业企业相关人员等。

二、会议内容

1.《实施条例》的整体解读:制定的指导思想、实施背景与意义;

2.《实施条例》的整体解读:内容框架及与《档案法》的衔接要求;

3.《实施条例》的重点精读之一:关于完善档案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

4.《实施条例》的重点精读之二:关于规范档案收集管理的相关要求及实施办法;

5.《实施条例》的重点精读之三:关于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

6.《实施条例》的重点精读之四:关于档案开放利用的创新规定及实施新策略;

7.《实施条例》的重点精读之五:关于档案信息化的新规定及创新发展的策略;

    8.电子档案管理的新规定及发展方向:基于《实施条例》的视角;

9.新时期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及具体措施:基于《实施条例》的理解;

10.《实施条例》实施背景下档案工作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交流研讨。

三、拟邀专家

拟邀请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及参与《实施条例》制定的行业专家、学者共同解读及交流研讨。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7-30 深圳

(3月27日全天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参会费用

费标准:1980/人,深圳市档案学会会员158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线上参会费用:1300/人。

六、报名及缴费方式

          

二维码报名               二维码缴费

                          (请备注单位和姓名)

对公转账:

 名:中档联(北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府学路支行

 号:0200 2648 0920 0119 948

七、学时证书

会议结束,颁发继续教育学时证书,可作为档案人员继

续教育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素娟、黄子佳

联系电话:010-82967368、18600713037  

手机/微信:18501055181

深圳市档案学会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0023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5日。


   中档联(北京)职业技能       深圳市档案学会

           鉴定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