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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广泛征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0-03-11 返回

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同舟共济,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不懈努力。当前,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大量珍贵的档案材料。为全面完整收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从不同角度勾勒深圳疫情防控真实完整的面貌,展现深圳精神风貌,即日起,除依法接收档案外,深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一)机构组织:深圳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禾正病区、深圳大学总医院等“第二病区”、深圳康宁医院,街道、社区工作站,高校、科研机构、爱心企业、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等。

(二)个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工作人员;捐款捐物爱心人士;疫情亲历者;真实记录疫情的普通民众等。

二、征集内容

(一)深圳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各个阶段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影像、实物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原始记录。

(二)反映深圳全力驰援湖北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有关记录。

(四)反映各区、街道、社区、城中村、企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出的有力举措、便民服务、突出事迹、创新做法等相关资料。

(五)反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组织展示奉献精神、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资料。

(六)深圳各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和个人为疫情防控推出的研究成果、创新举措等有关资料。

(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原创文艺作品,如书法、剪纸、诗歌、音乐、美术、摄影、摄像作品等。

(八)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原始记录。

三、征集档案资料类型及有关要求

(一)档案资料类型包括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网站网页、社交媒体等多种载体和形式的档案资料。

(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为真实原始记录,文艺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紧扣主题,内容真实,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本人负责。

(三)所有资料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作品主题、内容简介、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信息,如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的,须提供《利用说明》。

(四)音视频资料须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四、征集方式

(一)定向征集。由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定点联系有关机构、组织,办理档案移交进馆手续。

(二)自愿捐赠。捐赠档案归国家所有,由市档案馆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还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联系市档案馆,商洽捐赠档案资料事宜。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大量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档案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2543188125564

联系人:陈宁,潘小敏

电子邮箱:panxm@szdaj.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505

邮政编码:518049

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在历史长河中,人类无数次与病毒作斗争,然中华儿女多奇志,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为人类公共卫生事业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让我们同时间赛跑,同历史并进,继续以昂扬的斗志和强大的战斗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将记忆存进档案,用档案记录历史,以历史启迪未来。

“唯有春风最相惜,一年一度一归来”。我们坚信,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坚守下,疫情过后的中华大地将更加郁郁葱葱!



                                  深圳市档案馆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