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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的档案与档案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2020-09-16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已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深入研究和探讨《档案法》实施背景下档案与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由档案职业联盟委员会、档案职业与学术评价中心联合主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工作分会、深圳市档案学会协办的“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的档案与档案工作研讨会”定于2020年10月15日-19日在深圳召开。届时将邀请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和参与《档案法》修订的专家、学者展开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培训研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依法治档—新《档案法》实施下的档案与档案工作

二、会议议题

 1.新《档案法》实施下档案职业的法律定位;

 2.新《档案法》实施下档案与档案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3.新旧《档案法》的衔接与对比;

 4.新《档案法》与档案馆文化职能; 

 5.新《档案法》与档案利用;

 6.新《档案法》与档案信息化建设;

 7.新《档案法》与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机制;

 8.依法治档背景下档案职业道德建设与法律责任。

三、参会对象:

全国各级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高等院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档案人员。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5日-19日  深圳  

(15日全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会费用:

会议费: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中档联学术云平台单位、个人会员:1200元/人

中档联学术云平台线上直播会议:680元/人

深圳市档案学会单位与个人会员享受同等优惠。

六、学时证书:

会议结束,按照课时颁发继续教育证书,满出勤计三十二学时。

七、报名方式:

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发送邮件至组委会报名。由各省市、各系统、各行业档案部门、学会统一组织的,可由组织单位统一报名。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黄子佳 18501055181

 报名邮箱:aare@vip.163.com  

 深圳市档案学会联系人:马蕊 0755-88100032

 微信公众号:中档联学术云平台

 附件:报名回执表



 

                             档案职业与学术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档案职业联盟

                           评价中心        档案工作分会       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报名回执表.doc